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建筑企业十一大员继续教育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建筑企业十一大员继续教育
复检及申办新证培训班的通知
咸政建建发[2016]5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监理、物业管理、劳务、商混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建筑行业持证上岗工作,提高企业素质和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复检及新证的办理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安排,我局组织企业参加省厅培训机构陕西广育建设现场专业培训中心举办的建筑企事业单位十一大员继续教育、复检及新证培训班,对原工程建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监理员、测量员及试验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复检培训,同时,对无上岗证的从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新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十一大员继续教育及复检:凡持有建筑十一大员岗位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复检的人员,本次复检后在网上延期并更换新的岗位证书。
2、十一大员新证: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监理、物业管理、劳务、商混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及相关单位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监理员、测量员、试验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上岗证的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十一大员新证培训
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材料供应与管理、建筑施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建筑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试验、建筑施工测量仪器的使用及工程测量的基本方法、建筑工程监理相关知识等。
2、十一大员复检及继续教育培训
建筑工程新理论与新知识,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施工新技术以及绿色施工等知识。
三 、培训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29日。
报名地点:咸阳市建行大厦。
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需带岗位证书原件、2张一寸证件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新证培训人员报名时需带3张一寸红底证件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培训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和复检培训费及教材资料费合计400元/人;十一大员申办新证培训费及教材资料费合计900元/人。
五、培训及发证
培训经考试合格者,由陕西省住建厅统一发证,作为建设企事业单位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测量员、试验员、监理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持证上岗的唯一证件。
六、几点要求
1、各县区市住建局,各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监理、物业管理、劳务、商混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密切配合,加强管理,确保应参加培训的人员全部参加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2、根据陕建科发[2001]326号文件规定,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每三年复检一次,关键岗位基层专业管理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各县区市住建局要切实加强持证上岗检查,要把十一大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企业投标项目部组成人员登记备案的必备审查内容之一,无证书或证书未经继续教育、复检的人员不予登记备案,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